“相當一部分農民流動時,并沒有辦理轉移接續手續,這也是社會發展到新階段社保領域需要著力解決的新難題。”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近期完成的《<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研究報告》顯示,全國辦理職工醫保關系轉入的是辦理關系轉出人數的72.4%,然而在農民工群體中,辦理醫保關系轉入的是辦理轉出人數的50%,說明農民工在辦理醫保關系上遇到的問題多于總體情況。
在醫保關系轉移接續中,跨省轉移接續更為困難。2011年,全國跨省轉入醫保關系的只有14431人,轉出22122人,其中農民工分別為1773人和3418人。全國醫保關系跨省轉入只有轉出人數的46.7%。
據了解到,全國實現跨省醫保轉移成功人數不到養老保險的3%。因為醫保不轉統籌基金,轉入地拒絕接受,廣西無一例醫保跨省區轉移。
醫保關系不僅跨省難轉移,就連省內轉移也存在很大的障礙。由于醫保大多在市級統籌,有的還在縣級統籌,只轉個人賬戶,不轉統籌基金,為制度的轉移接續帶來不便。
部分地區試圖突破這一限制,2011年,浙江省出臺了寬松的接受外來參保人的轉移接續政策,只要外來的參保人能夠提供在其他地區參加職工醫保的證明,并轉入個人賬戶,就可把原參保地的繳費年限轉移到新的參保地。實現省內各統籌地區之間,醫保關系可以無障礙轉移接續。但是,絕大部分省市還做不到這一點。
為解決此難題,江蘇蘇州提出醫保要與養老保險一起轉移,目前全國只有蘇州在大市范圍內做到了。
為什么其他市做不到呢?因為同步轉移在很多時候也需要單獨辦理,比如浙江杭州,由于當地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分別由3個機構管理,因此,根本做不到職工同時辦理3個險種的轉移接續。
從地域看,轉移地區最多的是廣東省,參保繳費占全國總數的52.2%,其次為江蘇、浙江、福建、北京,與這幾個地區流動人口就業,特別是農民工就業最集中的地區基本吻合。而辦理轉移的主要方向,是從發達地區轉到相對落后地區的人數多且容易辦理,而從落后地區轉移到發達地區,辦理困難,人數也少。
盡管社保法明確了社保關系的轉移接續,國家也出臺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保關系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政策,但從總體上來講,相關政策還沒有得到很好地落實,其中最大的流動就業群體農民工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面臨的問題更為突出。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