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基本建立了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企業工資分配制度,職工工資水平實現了較快增長。但也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部分職工工資收入低。二是收入差距過大。三是拖欠工資、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津貼補貼、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等行為時有發生。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進共同富裕。為深入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努力促進中低收入職工更好地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們建議:
一、加強工資相關立法。制定《工資條例》,明確政府在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方面的職責,對工資支付、工資集體協商、勞動標準等作出明確規定,賦予工會組織監督權,規范企業工資分配行為。健全和落實勞動標準體系,加強勞動定額標準的制定和管理。
二、加強政府對工資分配的宏觀指導。一要完善最低工資標準,明確最低工資標準及時調整并與物價上漲等因素掛鉤。二要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強化工資指導線與工資集體協商的關聯,明確工資指導線是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依據。三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侵害職工收入分配權益的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懲處。
三、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政府有關部門應發揮在推動工資集體協商中的主導作用,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加強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明確工作職責,支持工會或職工代表開展協商要約,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
四、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加強工資支付監控,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加強農民工用工管理,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工資支付監控體系;推行銀行代發工資辦法,保證農民工按月足額拿到自己的工資;推廣工資保證金、企業守法誠信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建立多部門綜合治理欠薪的聯動機制,強化勞動執法監察。
五、搞好相關配套改革。推進稅收制度改革,減輕中小微企業稅賦,抑制高收入階層收入過快增長。推動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建立、完善,打破企業正式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之間的樊籬。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確保職工平等的參保權利和社保待遇。
(來源:人民政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