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駐華代表處聯合召開“中國社會保障全覆蓋面臨的問題與對策研討會”。會上,社保所負責人做了專題報告。人社部、商務部有關負責人,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高等院校和社科院等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以及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國際勞工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的負責人和專家,就中國社會保險全覆蓋面臨的問題進行了廣泛研討,并對如何解決問題提出了對策建議。
實現社會保障全覆蓋是中央確定的社會保障發展方針的首要目標。促進實現社會保障全覆蓋,是增強制度公平性的基礎。社會保障全覆蓋主要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制度全覆蓋;二是人群全覆蓋。制度全覆蓋是人群全覆蓋的前提和基礎;人群全覆蓋是制度全覆蓋的全面實現,即符合制度覆蓋范圍的各類人員幾乎都能夠依法參加或被納入相應的制度體系,基本上實現應保盡保。
一、 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取得顯著成效
在我國逐步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過程中,通過不斷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將各類社會群體先后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各項保障制度從無到有,覆蓋范圍從小到大,保障水平從低到高,管理服務能力從弱到強。特別是在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方面,逐漸從國有企業擴大到各類用人單位,從城鎮職工擴大到個體工商戶以及靈活就業人員,從職業群體擴大到非職業人群,從城鎮延伸到農村。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和法制建設,構建起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人人都能擁有公平的機會依法參加或被納入與之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實現了全民參保機會的公平。
二是社會保險范圍不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逐步擴大到各類用人單位和社會群體。目前,我國早已實現全民醫保,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覆蓋城鎮職工 (包括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適齡城鄉居民,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制度基本覆蓋城鄉大多數有勞動關系的職業人群,并逐步由制度全覆蓋向相應的人群全覆蓋推進,越來越多的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
三是重視解決特殊群體參保問題,努力擴大覆蓋范圍。針對農民工參保問題、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部分群體社會保險缺失的突出問題等,采取專項政策措施予以解決;為吸引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地方積極采取措施,包括調整參保繳費基數、探索靈活就業人員工傷保障辦法等。
四是加強政策銜接,強化對參保人員流動就業中的權益保障。出臺跨統籌地區和跨制度的社會保險關系轉接政策,加強制度的整合和完善,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全面建立,整合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計劃整合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經辦管理系統,增強了流動就業人員參保的信心。
五是財政投入不斷加大,各項社會保險向符合條件的人員按時足額支付了各項待遇,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越來越多的參保人員分享到改革發展的成果,增強了人員參保的信心,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參保繳費。
六是為了不斷適應社會保險擴面的需要和提高管理服務的效能,社保經辦機構內部也加快了管理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步伐。我國初步建成了以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主體,以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為基礎,以計算機信息網絡數據庫和社會保障卡為載體,以社會組織和機構為補充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更好地服務參保人員。
二、 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盡管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框架都已經建立,參保擴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制度建立的時間還不長,體系尚不完善,實際覆蓋范圍仍存“空白”,距離實現全覆蓋的目標,尚存差距。主要問題及原因包括:
一是基本制度尚不完善,部分群體未被納入制度覆蓋范圍,制度吸引力不強,還有不少應保未保的人員,特別是私營企業或中小微企業員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等群體參保率較低。主要表現在城鎮社會保險的繳費標準偏高、長繳多繳的激勵機制不足;跨地區社會保險制度銜接不順暢,影響流動人員參保積極性,等等。
二是執法監督力度不足,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不依法參保、參保后欠費的現象比較常見,同時存在重復參保現象。
三是社保經辦服務能力尚不能完全適應全覆蓋的客觀要求。政府社保經辦管理資源分散(特別是城鄉居民醫保存在人社部門和衛生部門兩家管理、社保基金存在人社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兩家征收的情況),嚴重影響經辦質量和水平,給繳費單位和個人帶來很大不便,導致重復參保和漏保現象并存;隨著各項社會保險制度覆蓋面的快速擴大,社保經辦機構服務對象急劇增加,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基本上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經辦能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社會保障基層平臺 (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經辦能力薄弱。信息系統建設尚有不足,偏遠地區的基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配備的計算機設備普遍老化,業務操作系統落后,信息系統的管理程度很低,嚴重影響辦事效率;部分統籌地區不同險種之間信息數據尚未共享,信息“孤島”問題突出,影響參保擴面。例如,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數據不共享,使得生存認證、稽查重復參保領取待遇工作艱難開展。
四是部分企業和個人參保意識不足,積極性不高。一些私營企業主認為,參加社會保險勢必增加企業用工成本,把參加社會保險視為一種負擔;有的用人單位不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采取拖延、瞞報和漏報等各種手段,逃避社會保險責任。同樣,部分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心態各異。有的職工只看重短期利益,看重實際收入,不愿拿出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繳納養老保險費,沒有長遠考慮;有的是懼怕心理,因工作崗位競爭激烈,不敢向老板提出參保繳費的要求,擔心因此丟掉工作。
三、 促進社會保障全覆蓋的總體思路
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社會保障覆蓋全民”的總目標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總體要求,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深化制度改革,加強政策銜接,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險體系建設,逐步實現社會保障從制度全覆蓋向人群全覆蓋,到2020年基本實現“社會保障項目基本完備、人人依法享有基本保障、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相關制度銜接基本順暢、管理服務能力顯著提升”的目標,以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客觀需要。
每個險種具有各自的特點,具體實現目標也存在差異。按照不同險種的特點,結合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目標要求,基本養老保險力爭每年新增參保2000萬人,到2020年底,參保人員達到10億人以上,基本覆蓋全體職工和適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點解決重復參保和漏保并存的矛盾,使所有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覆蓋所有法定群體,積極鼓勵地方探索將法定之外的人群納入制度范圍。
在促進社會保障逐步實現全覆蓋的過程中,應當把握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二是堅持整體推進和分類處理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抓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人群的參保工作。
在今后一段時期內,推動社會保障全覆蓋的總體思路是:根據2020年實現社會保障全覆蓋的目標要求,提出分層次、分險種、分人群逐步推進,實現由制度全覆蓋向人群全覆蓋。
實現人群全覆蓋,首先是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強登記管理,摸清各項險種應覆蓋人群的底數,對重復參保對象進行規范管理,推進重點人群參保繳費;其次,同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經辦管理服務質量,使城鄉各類群體都能依法參保繳費,提高參保繳費率,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并享受到與繳費相對應的待遇和服務。
四、 對策建議
按照2020年實現全覆蓋的目標要求,參保擴面需要多管齊下,將完善政策、健全機制、提高服務質量等結合起來,同步推進,突出重點。
一是健全制度,實現全體國民享有基本保障。包括整體推進和健全社會保險體制與機制。
二是突出重點,完善網絡創業就業、靈活就業等新就業形態從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政策;加強跨地區社保關系銜接,方便流動人員參保。
三是強化登記管理,推進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以全民參保登記作為重要的基礎和手段,推動實現社保全覆蓋的目標。
四是強化措施,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依法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加強稽核從業人數和繳費基數,防止漏保漏繳,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同時,加大對勞動用工的規范管理力度,規范參保繳費;強化政府的征繳責任及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
五是服務為先,全面提升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優化經辦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加快基層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建設,在人員配備、經辦場所建設等方面向一線機構傾斜,加大轉移業務經費投入;整合經辦管理服務資源,實現統一經辦、統一征繳;加快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步伐。
六是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增強用人單位和個人的依法參保繳費意識。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紙、網絡、手機微信等媒介手段宣傳社會保障政策。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