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其中明確提出,要切實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以農民工為重點,妥善解決人員流動過程中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問題,實現制度的有效銜接。
醫療養老全覆蓋
規劃綱要提出,“十二五”期間,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保障人群要實現基本覆蓋。“十二五”期末,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57億人,其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3.07億人;新農保參保人數達到4.5億人。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在2010年基礎上提高3個百分點。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1億人,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6億人,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5億人。
同時,要繼續提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穩步增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在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5%左右。
每村都有協管員
規劃綱要提出,覆蓋全社會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絡在“十二五”期間要基本形成,全國所有街道(社區)、鄉鎮(行政村)基本完成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基層服務平臺建設,行政村普遍實施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協管員制度。
屆時,國家統一標準的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8億人。納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比例達到80%。
將做實養老賬戶
規劃綱要提出,要實行有利于促進就業的社會保障政策,建立社會保障待遇水平與繳費情況相掛鉤的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繼續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研究彈性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的政策。
要積極穩妥推進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信息標準將統一
規劃綱要提出,要以農民工為重點,妥善解決人員流動過程中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問題,實現制度的有效銜接。全面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實現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在各地互認,累計合并計算。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完善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探索建立參保地委托就醫地進行管理的協作機制。統一社會保險信息管理標準,實現相關信息指標體系和編碼體系全國統一,方便全國范圍信息交換,適應人員流動需要。
大學生全進醫保
規劃綱要提出,要將符合條件的各類人群納入制度體系,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工作。
要將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各類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將未參保集體企業已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要研究明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工傷保險政策。研究制定殘疾人參加各類社會保險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