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意見》共13條,明確提出了大學生村官工作的總體目標規劃要求,主要有三條:
一是明確選聘規模。到2015年,全國一半以上行政村配備大學生村官。
二是明確培養使用目標。經過3至5年努力,平均每個鄉鎮有2名左右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正職尤其是村黨組織書記,逐步實現1/3以上行政村有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干部;每個鄉鎮至少有1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每個縣(市、區)至少有3至5名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有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
三是拓寬發展渠道。積極向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各行各業輸送優秀大學生村官。
選聘教育
強調嚴格選聘標準,堅持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和回原籍優先的原則,注重選聘重點高校、基層急需專業畢業生,進一步改善隊伍結構。
管理考核
大學生村官崗位性質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是國家開展的選派項目,其工作、生活補助和享受保障待遇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大學生村官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牽頭負責、鄉鎮黨委直接管理、村黨組織協助實施。
培養使用
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西部地區大學生村官人均每年2萬元,中部地區人均每年1.5萬元,東部地區人均每年0.8萬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承擔。
注重選拔優秀大學生村官進入鄉鎮和縣(市、區)直部門領導班子。優秀大學生村官可通過公開選拔、換屆選舉等途徑擔任鄉科級領導干部,其中特別優秀的,可以破格提拔。
有序流動
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