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近期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金“雙軌制”終將并軌的表態引發了廣泛關注。專家認為,目前分割的養老金制度格局盡管有其歷史原因,但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需求,與社會公平正義相悖。從現實情況看,實現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對接已經條件具備,建議在明確目標與方向的條件下,不再試點,直接迅速啟動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養老金待遇差別大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養老金“雙軌制”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兩者終將“并軌”,國家正進行頂層設計。
對于這一表態,不同群體持有不同態度,這種分歧在現行兩套制度存在巨大待遇差的背景下尤其明顯。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根據中國統計年鑒的數據,目前我國企業職工平均養老金替代率是45%。替代率是勞動者退休時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它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替代率45%意味著退休金是退休前工資的45%,但是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替代率能達到80%至90%,其中,公務員比事業單位還稍高一些。”
但這一差距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事實上,它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由于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企業職工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并最終參與到“繳費型”的養老保險制度中,而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
但是,隨著公眾對養老金問題的關注度越來越高,“雙軌制”的弊端也逐步凸顯出來。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有統計數據稱,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二至五倍。
并軌試點停滯不前
對于私營部門人員而言,公務員和相當一部分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時不用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卻能領取高于企業人員的養老金,這是非常容易讓人覺得不平衡的。但從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五年試點效果看,事業單位人員對改革普遍抵觸和反對。
其實,跟
分析人士認為,養老保險制度缺乏頂層設計,試點準備不足是主要原因。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就是一個整體,其工作人員都是依靠國家財政供養的國家雇員,現在要將其分割開來,讓事業單位向企業看齊,公務員繼續不動,這種取向不僅不能真正化解當前“雙軌制”下的矛盾,還會增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公務員的新的利益沖突。
“養老雙軌制的改革,說到底是個利益關系的博弈。”鄭秉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遭遇到了極大阻力,因為大家認為早參加改革早吃虧,觀望的態度十分明顯,誰也不愿意帶頭改革了。”此外,缺乏合理的改革方案,亦是導致這幾年來改革呼聲很高、行動遲緩的重要原因。
(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