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近日在就《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談社會保障改革有關問題時透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勢在必行,并適當降低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延遲退休將設立一定的緩沖年限等。
基礎養老金將全國統籌
《決定》提出: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確保參保人權益,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堅持精算平衡原則。
金維剛說,由于目前我國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區之間養老保險政策不統一,單位和個人繳費和待遇水平參差不齊,各地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平衡,地方財政負擔也不均衡,養老保險關系在跨省之間轉移接續方面受到多種因素制約,也不利于在養老保險方面實現社會公平。
去年,全國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2.4萬億元,但各地基金積累畸輕畸重現象非常嚴重,全國一半以上的結余資金主要集中在東部少數幾個省市,而中西部地區都要靠中央財政提供不同程度的補助資金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此,加快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勢在必行。既可以在全國實現職工養老險政策的基本統一,并根本解決跨地區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及其權益保障問題;同時,可以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調劑范圍,逐步改變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均衡的狀況,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資金使用效率。
在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方面,2005年國務院曾提出改進養老金計發辦法,但目前出現部分職工,特別是農民工不愿參保、參保后繳費基數偏低等問題,因此應進一步完善有關政策,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促進職工個人多繳長繳,有利于提高退休之后的養老金水平。
適當降低單位養老保險費率
《決定》提出: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金維剛說,多年來,許多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反映,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率總體負擔較重,特別是養老保險費率偏高,企業難以承受。因此,應當首先考慮在適當時機適度降低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以減輕企業的人工成本負擔,這樣將有利于企業發展和促進就業。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分別計入個人賬戶,賬戶資金的所有權歸個人所有,在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方面,對個人繳費的費率調整并不迫切。
延遲退休將“小步慢走”
《決定》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金維剛說,漸進式延遲退休是指將來制定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將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緩慢地延長退休年齡。假如退休年齡延長一歲需要經過兩年時間,那么在政策實施之后的第一年只將退休年齡延長半歲,第二年再延長半歲,以此類推。此外,在將來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制定并公布后,還將經過幾年的準備才會正式實施。因此,漸進式延遲退休就是采取比較緩慢而穩妥的方式,逐步延長退休年齡,盡量減小退休政策調整對社會和有關人員所帶來的影響,這是許多國家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方面比較通行的做法。
機關與企業養老保險并軌
《決定》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
為有利于增強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和適應流動性,并從制度上根本解決“雙軌制”問題,金維剛認為,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應當實行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取消“雙軌制”。同時,要吸取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特別是2008年國務院確定的廣東等五省市進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陷入困境的教訓,在今后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面,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同步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時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妥善處理改革之后退休的人員養老保障權益問題。
保障基金與保險基金性質不同
《決定》提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對今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將產生怎樣影響?養老基金缺口是否將不存在?金維剛分析,這次三中全會的《決定》強調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表明中央政府決心進一步做大做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增強應對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在養老保障以及其他社會保障方面的巨大壓力的經濟實力。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屬于不同性質的基金,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目前部分地區出現的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缺口以及未來進入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出現的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之間并沒有直接關系。去年底,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2.4萬億,因此,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還不會動用作為國家戰略儲備基金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來彌補部分地區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缺口。同理,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也不會導致企業養老金水平會出現大幅提升。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