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北京市人社局獲悉,自
據了解,此次調整發放失業保險金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委托代發銀行,將資金直接發放到個人賬戶中,實現了失業保險金的社會化發放。失業人員可以在13家代發銀行和郵政儲蓄所中自選一家辦理存折(卡)。
新政策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后15日內,將失業人員的檔案及材料送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的區縣人社局,以便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登記。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執行,致使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影響失業人員再就業,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