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嚴管理監督干部邁出重大步伐。
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各級黨組織堅持以嚴的標準要求干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干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干部,打出一套從嚴治吏的“組合拳”。
比如,加強對干部的日常了解和平時考察,加大對干部提醒、函詢、誡勉力度,把干部置于黨組織的有效管理之中;突出關鍵少數,重點監督掌握人財物決策權、支配權的重要崗位干部尤其是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行黨政同責同審;規范黨政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目前正開展試點。
比如,建立健全中國特色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突出了與領導干部權力行為關聯緊密的家事、家產情況,突出了查核結果的運用和責任追究。比如,集中開展超職數配備干部、“裸官”、干部檔案造假、領導干部違規兼職、違規出國(境)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截至目前,全國超配的4萬余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已基本消化;累計調整副處級以上“裸官”1374人;完成1556萬人的干部人事檔案審核,重新認定351.5萬人檔案信息,涉及涂改造假受到處理處分的5.9萬人;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4萬余人;對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3.5萬名干部進行處理。
比如,結合巡視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實現對省區市和中央單位的全覆蓋;在地方領導班子換屆中,對換屆風氣進行巡回督查,對省級黨代會的召開進行現場監督和指導,維護良好換屆風氣。
比如,制定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進一步明確“下”的標準、方式、渠道。同時,堅持關心愛護干部,加大正向激勵力度,探索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激勵廣大干部奮發有為、干事創業。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進一步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政治導向。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組織按照黨中央部署要求,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一是扎實做好發展黨員和從嚴教育管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制定的“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工作方針,堅持政治標準,嚴把發展黨員關,保持黨員隊伍適度規模;以黨性教育為重點,大規模開展黨員教育培訓,從嚴管理黨員隊伍,促使黨員增強黨員意識,爭做合格黨員。
二是統籌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堅持以重點帶動整體,突出抓了“兩面、兩線、兩新”六個領域。“兩面”是指農村和城市兩大塊面、兩大陣地。加快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鄉村治理機制,普遍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部署和落實保持貧困縣黨政正職穩定、建強貧困地區基層黨組織、精準選派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等重點任務;推動街道社區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互聯互動。“兩線”是指國企和高校。召開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對新形勢下國有企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作出戰略部署。在中央企業加快配備專職副書記,推動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印發實施加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見和完善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推動有關部門和各高校把黨的領導、黨的建設貫穿辦學治校、立德樹人全過程。“兩新”是指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以園區黨建為龍頭,大力推進非公有制企業、互聯網企業、新興精神生產領域等黨建工作,突出抓好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印發實施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意見,大力組建社會組織黨組織。
三是補齊基層黨建工作短板。重點是選優建強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督促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強化基層黨建基礎保障等。
四是引導黨組織和黨員服務中心工作、服務人民群眾。大力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組織動員黨員干部全力投入脫貧攻堅、抗災搶險等重大任務,充分彰顯黨組織“主心骨”和黨員“排頭兵”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員干部作風有了很大改進。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以制定實施中央八項規定為切入口,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推動黨風政風發生根本性變化。
一是中央政治局以上率下、身體力行,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云山、王岐山、張高麗等中央領導同志始終在執行八項規定方面身體力行,為全黨樹立了典范。各地區各部門迅速跟進、主動對標,逐級制定和落實改進作風的制度措施。
二是聚焦“四風”問題,持續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文山會海、節慶泛濫、“三公”經費開支過大、超標超配公車和辦公用房、濫建樓堂館所等問題;著力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群眾辦事難、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拖欠群眾錢款等問題得到較好解決。
三是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制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并配套出臺一系列具體制度規定,為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成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黨中央明確提出堅持思想建黨、組織建黨、制度治黨緊密結合。
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黨方式。為此,黨中央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都對此作出謀劃部署,提出120項改革任務。黨中央成立專項小組,統籌抓好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工作;首次召開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印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和五年規劃綱要;加快“立柱架梁”工作,出臺了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廉潔自律準則、黨紀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黨內監督條例、問責條例、地方黨委工作條例、黨組工作條例、黨的工作機關條例、干部任用條例等一大批黨內法規制度。
據統計,五年來黨中央共制定修訂88部中央黨內法規,占現行有效188部中央黨內法規的47%左右。同時,在全黨范圍內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