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講)
【黨史故事】和平外交
朝鮮停戰以后,國際局勢有所緩和,新中國的國際威望逐步上升。從1953年起,新中國開始了大規模經濟建設。在這種新形勢下,黨中央要求在外交方面展開積極地活動和斗爭,為國內建設創造更有利的國際和平環境。
發展同新興民族獨立國家的友好合作和睦鄰關系是新中國外交的重要方面。1953年12月,在同印度的談判中,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首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其表述后來確定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事、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它的提出,突破了美國的孤立和遏制政策,成為新中國登上國際舞臺,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基本準則。
經過70多年的實踐檢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是中國對外政策的基石,也逐漸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接受并認可,為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國際關系作出了歷史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