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屬立戶單位員工且人事檔案關系在我中心管理,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單位集體戶:
(1)本市集體戶口(或外地生源畢業生經批準分配進京、按政策從外省市引進人員等);
(2)在本市無其他落戶條件。
2、集體戶口落戶、戶籍信息修改、市外遷移均需我中心統一到派出所辦理,我中心承諾接收材料后盡快辦理(一般兩個月),但特殊情況下辦理周期可能延長,請事先做好自己的時間安排;
3、集體戶口不同于家庭戶口,落戶后戶口卡在我中心管理,需要時憑本人有效證件借出或復印,使用完畢及時歸還,污損、丟失責任自負;
4、未辦理過北京二代身份證的人員,必須于落戶當月憑我中心介紹信到派出所辦證;
5、因條件限制,集體戶口人員無法通過我中心辦理生育服務證及新生兒落戶;
6、我中心集體戶口無指定劃片的幼兒園和學校,經有關部門批準子女隨遷人員需自行解決子女的入園、入學問題;
7、涉及政策房的住房證明、收入證明、入戶調查、公示等我中心無法辦理,請通過本人實際工作單位解決;
8、集體戶口人員辦理戶籍市外遷移之外的其他事務,我中心無法辦理戶籍證明;
9、集體戶口人員若檔案調離,或有其他落戶條件,務必將戶口遷出;
10、凡我中心管理的集體戶口人員,如發生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行為,特別是非婚生育或超生等,我中心將有權知會派出所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違規人員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