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遣員工:
2020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工作已經開始,個稅匯算清繳期間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匯算清繳期較長,請您合理安排時間,錯峰辦理。
建議您提前完成以下事項:
- 準備工作:
- 下載并實名注冊最新版本的個人所得稅APP,也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申報;
- 補錄符合條件的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錄入2020年大病醫療支出專項附加扣除;
- 添加銀行卡信息(務必添加一類卡);
1、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 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 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 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2、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 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等情形。)
- 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您在填報中如有疑問,及需要查詢相關工資數據的,可通過以下電話進行咨詢:82610731、82610732、62637103、6257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