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據要求:
門診:
1、醫院結算收據原件(部隊醫院需要社保結算清單及費用清單加蓋醫院章、社保定點中醫或者專科醫院(包括民辦)需要增值稅發票原件及費用清單加蓋醫院章)
2、藥品票據需要提供對應處方
3、票據明細不足的需要后附明細清單。
4、就診病歷復印件
5、社保卡復印件
6、身份證復印件(填寫索賠申請書并留存手機號碼)
住院:
1、 住院發票原件(部隊及民辦醫院同門診要求)
2、住院費用清單及費用結算單(加蓋醫院章)
3、 醫院診斷證明
4、 社保卡復印件(一次住院提交一份)
5、 身份證復印件(填寫索賠申請書并留存手機號碼)
報銷時間:
本年度4月、7月、10月固定收取報銷單據,次年1月收取本年度所有需提交報銷的單據,超期無法受理。
報銷比例:
門診:自付一(起付線0元)*100%
住院:自付一(起付線0元)*100%
備注:保費及產品內容保險公司每年會根據整體情況進行調整,我司會盡量為各單位協調最優的產品模式。參保條件、報銷審核均以保險公司規定為準,對有問題的結果我司會配合協調審核相應結果